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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1102:文士與法利賽人 回本月目錄
這兩天趕報告實在趕到快要發瘋了。第一次體會到,原來「屁股也會抽筋」的感覺。這兩天我在趕的報告,其實是下禮拜二一大早才要交出去的,但為什麼急著在昨天與今天把報告趕出來呢?目的有二: A、禮拜一以前完成報告的話,還有機會把報告拿給同學請他們幫我修一修我的「破英文」 文士。就好像郵差、司機這一類的名詞一樣,指的是某一類的人。在聖經裡面,文士多數指的就是那些「抄寫員」。在今天這個Copy/Paste 昌盛的時代裡,「抄寫文字」可能早已成為歷史。抄寫員有什麼了不起的呢?不過,我們千萬不能以這個如果有隕石砸下來,會砸死一堆拿「大學」甚至「碩士」文憑的時代背景,來瞭解「文士」。在2000年前,如果同樣有隕石砸下來,被砸到的人多數拿的應該都是「家裡蹲大學•不識字系」的文憑,因此在那個時代「會寫字」,還能夠成為專業的文字抄寫員,可就了不起了!文士,應該可以算是那個時代的「社會菁英份子」了吧! 法利賽人。聽起來很像「超級賽亞人」。不過他們並不「超級」,因為他們往往不是社會中的菁英份子。在以色列人被流放到巴比倫以後,他們突然失去了民族自信心。原本,他們住在「耶和華」所為他們預備的應許之地,活在「耶和華」為他們所立的王國與政治體系之下。結果當以色列人被流放之後,他們不再有自己的王,當然也就沒有自己的「國家」了,連他們住的地方,都不是歷史中,上帝所要給他們的地方。就這樣,以色列人開始不知道自己究竟還「算不算是」以色列人。這個時候,一批「民族主義者」,發起了「嚴格遵行摩西律法」的運動,因為他們發現,以色列民族還有一樣東西能夠使「以色列人」看起來不同於其他的「異族」,那就是「耶和華」曾經透過摩西所搬給他們的律法。這個運動中最大的一支,就是「法利賽教門」,於是在法利賽教門裡面的這些人,就被統稱為法利賽人了。若要類比今天的人,那麼法利賽人可能就是那些「極端」守法、遵守交通規則的「乖寶寶」吧! 在聖經的時代裡,文士雖然如同中研院院士一般頂尖;法利賽人雖然是大家心裡所佩服的對象。但是,耶穌卻常常拿他們來「開刀」。他們可都是從小就「飽讀四書五經」、「深知禮義廉恥」之流,但為什麼耶穌常常拿他們開刀呢?其實,耶穌不是特別討厭他們。而是他們往往由於對自己所知道的、所做的,太過有自信,所以反而成了懷疑主義者,他們不相信耶穌的工作(即使他們明明知道耶穌行了很多神蹟)。 這兩天我所撰寫的報告,是從路加福音四章16~29節,看整個路加福音的報告(對!就是一個要小題大作,以管窺天的報告......不過很有意義就是了)。簡單的說,路加福音四章16~29節,很像是整個路加福音的小縮影。有人說這一段經文是整個路加福音的「大綱」。那麼,究竟路加福音四章16~29節與整個路加福音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呢?真的是「大綱」或者「小縮影」嗎? 每一本福音書都有他被撰寫出來的歷史背景。作者與作者主要預期的讀者,也都不盡相同。路加福音最特別的是,他是由一個「外邦人」作者,寫給「外邦人」看的福音書。(在以色列人的眼中,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人:一、以色列人;二、外邦人。)這點與其他福音書都不相同。以色列人一直以自己是「神的選民」自居(事實上我們也沒有辦法否認他們是神所揀選的子民),因此他們認為,神的恩典與福音,只會給「以色列人」,而不會給「外邦人」(即使這個外邦人是個大好人)。依照這個觀點,「福音」應該是以色列人所獨享的,但這顯然不是耶穌的意思。耶穌來是要傳福音給萬民聽,而萬民當然包含了以色列人,卻也包含了所謂的外邦人。
當我反省到路加想要講的主題是:無論你是誰,文士也好、法利賽人也罷、外邦人也行,只要你相信,你就可以得到福音的好處,你就可以領受到福音。我反省了我自己。 其實,讀神學院的過程,可以算是一個成為「文士」或「法利賽人」之路。即使一個神學院再怎麼樣的強調「平衡發展」,我們都不能否認,受過神學訓練的人,跟一般沒有接受過訓練的人比起來,算得上是更接近「文士」與「法利賽人」許多了。但是,當我這樣說的時候,並不是要批評神學院,或者讀神學院的神學生。反而,我覺得其實很多人並沒有搞清楚究竟讀神學院的意義與果效為何,因此誤解了神學教育。這種誤解使得很多並不一定適合讀神學的人,進入了神學院;也讓很多適合讀神學院的人,被拒於神學院之外。 成為「文士」或「法利賽人」並不是什麼壞事,我們也不用抗拒成為這兩種人,因為耶穌也沒有抗拒他們。但是成為一個「不信」的人,無論你是以色列人、外邦人、文士或法利賽人,問題就大條了,因為這正是被耶穌所責備的人。神學院可以讓人對「什麼是福音」有更多的瞭解,不過並不能使人成為一個「領受福音」的人。因為「信」與「不信」,不是任何「教育」或者「要求」所能成就的。就算一個神學院再怎麼注重所謂的「信仰經歷」或「屬靈操練」,那也只是空談罷了,因為信仰是不能被「評分」或「量化」,甚至「質化」的。至少作為一個「人」,我們沒有辦法去評判一個人的信仰是「真實的」還是「虛假的」。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評判一個人是真的相信或假的相信,那麼神學院又如何能夠在這上面設立一個「判準」呢? 對於正在神學院裡面學習的我而言,這是很重要的觀念。因為我必須要很清楚,即使我讀了一百個神學博士,即使我成了曠古以來最偉大的神學家,也不能保證我是一個「領受了福音」的人。就好像那些飽學的文士,與自我要求甚高的法利賽人一樣。唯有對神存著信心,相信他的應許,承認自己的不足,並且真實的去經歷祂,才能成為「我與神之間關係的保證」。
馬莉是一個從出生還沒睜開眼之前,就被放在一個只有「黑色、白色與灰色」的房間裡的人。從馬莉有意識以來,所有他看到的東西都是黑白的。但是,馬莉很聰明,在那個房間裡面,有一部黑白螢幕的電腦,他可以透過這台電腦學到世界上所有的知識與智慧。馬莉對「色彩學」特別的有興趣,透過他的電腦,他瞭解所有色彩的原理,他也知道所有光波頻率與色彩之間的關係,他甚至知道所有一切我們所不知道的色彩知識。有一天,他終於從那個黑白的世界中被放了出來。當他打開門,許許多多的顏色印入了他的眼簾,但是他卻沒有辦法一一說出那些顏色是什麼顏色。雖然他有最博學的色彩學知識,但是他從來沒有看過除了「黑、白、灰」之外的任何一種顏色。他突然發現自己雖然知道紅色的光譜頻率是多少,也知道一般人看到了紅色會產生什麼樣的心理反應,......但是他沒有辦法辨別,在他眼前的眾多顏色中,哪一個才是紅色。 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事情,那就是我們可以擁有各樣的知識,不過卻有很多經歷,是沒有辦法化為我們所知的任何一種知識的形式,讓我們去加以學習的;想要學習它們,除非我們去經歷它。這就好像我可以成為一個「腳踏車理論專家」,我們知道該怎麼平衡、該怎麼轉向,我甚至教了很多人如何騎腳踏車,他們也都學成了。可是唯一的問題是,我自己從來沒有騎過腳踏車。因此即使我是腳踏車專家,即使我懂各種「如何騎腳踏車」的知識,但這並不保證一個從來沒有騎過腳踏車的我,一拿到腳踏車就可以駕馭得了它,就不會失去平衡而摔倒。 如果有一天我有機會如願成為神學院的老師,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,告訴我的學生:如果你想要成為一個領受福音的人,進入神學院只是在浪費你的時間,因為那是需要你憑著信心去經歷的。神學院只能讓你更清楚(也可能更困惑)福音是什麼,擁有更多的知識,就像文士與法利賽人一樣。如此而已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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